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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复旦毕业生用泳装照求职”引热议,校方辟谣!律师称可报警

发表于: 2023-06-27 12:44:58 来源:南方都市报


(资料图)

6月27日,一份“泳装照求职简历”登上微博热搜高位,简历中提及求职者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,希望应聘文秘或行政,附带的照片并非常见的半身像,而是一张类似于“泳装”、凸显身材的照片。27日上午,南都记者多方联系证实,该简历系拼凑编造。律师表示,此种行为肯定构成肖像权侵权,散布谣言者,可被警方拘留并处以罚款。

一份附带“泳装照片”的求职简历在网上热传。

近日,这份附带“泳装照片”的求职简历在网上热传,特别是其中提到,现年23岁的求职者于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就读国际贸易本科,让这则信息引发更多关注。6月27日,南都记者向所涉院校求证,校方表示消息不实。

此外,南都记者注意到,简历上的照片盗用自一名网络博主。26日下午,当事博主已在个人账号辟谣,并愤怒追问始作俑者是谁。这份编造的简历还提到了两段实习,南都记者查证发现,其中一家公司的名称不准确(与真实存在的公司有一字之差),另一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回应记者称:“这是哗众取宠。”其已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做进一步查证,后续拟发布声明。

就此事件,南都记者向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咨询,赵虎表示,首先这一行为肯定构成肖像权侵权,“因为上面有人脸,就是肖像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,并在网络上传播,是侵犯肖像权的——‘在网络上传播’,也包括发在微信朋友圈。另外,如果这张照片原本是作为隐私保存,被他人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取,可能还侵犯隐私权;如果身份、照片信息跟姓名能够关联上,可能侵犯姓名权。”

赵虎提示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对于编造不实信息者,可以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报警,请警察来处理。即便当事方不报警,警方如果发现警情,也可以启动调查程序。

采写:南都记者 侯婧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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