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
一份“泳装照求职简历”在网上热传
简历中提及
(相关资料图)
现年23岁的求职者
于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
就读国际贸易本科
希望应聘文秘或行政
与此同时
简历附带的照片并非常见的半身像
而是一张类似于“泳装”的照片
一份附带“泳装照片”的求职简历在网上热传
复旦校方辟谣
据南方都市报报道
6月27日,
记者向所涉院校求证
校方表示消息不实
此外
记者注意到
简历上的照片盗用自一名网络博主
昨天(26日)下午
当事博主已在个人账号辟谣
并愤怒追问始作俑者是谁
相关企业回应:
查无此人,实习经历不实
这份编造的简历还提到了两段实习,记者查证发现,其中一家公司的名称不准确(与真实存在的公司有一字之差),另一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回应称:“这是哗众取宠。”其已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做进一步查证,后续拟发布声明。
今天(27日)下午,上海帮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上海帮商集团)相关负责人表示,网传有一名在简历中附带类似“泳装”照片的求职者曾在该公司“经理助理”的岗位上实习,经公司人事部核查,并无此人。
该公司向记者发来了一份正式通告,其中写道,“本集团即日起向社会通告:本集团有严格规范的商务礼仪和专业知识培训体系,实习或工作过的员工言行举止端庄大方,热搜‘复旦大学毕业生简历衣着暴露’中在我司的实习经历不属实。”
简历所附手机号主人回应
另据极目新闻报道,这份简历上所附手机号主人用短信回应称,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,暂时不知道是哪家公司。当记者询问机主是否为刘姓女子,简历上的相片是不是她的时,机主表示不愿多说,担心被伤害。
律师称可报警
就此事件,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,首先这一行为肯定构成肖像权侵权,“因为上面有人脸,就是肖像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,并在网络上传播,是侵犯肖像权的——‘在网络上传播’,也包括发在微信朋友圈。另外,如果这张照片原本是作为隐私保存,被他人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取,可能还侵犯隐私权;如果身份、照片信息跟姓名能够关联上,可能侵犯姓名权。”
赵虎提示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对于编造不实信息者,可以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报警,请警察来处理。即便当事方不报警,警方如果发现警情,也可以启动调查程序。
以上就是关于泳装照简历中的手机号主回应: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的相关信息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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